吳亞馨因迷姦不雅照外洩崩潰

2012-08-21 10:30:50

據台灣媒體報道,曾與李宗瑞交往的女星吳亞馨18日上午原本要出面說明,但因情緒崩潰,經紀公司臨時取消記者會。台北市刑警大隊副大隊長唐斯淮證實,警方將會在適當時機,訪談吳亞馨,查明是否被李宗瑞下藥或自願的情況下,拍下不雅光碟。唐斯淮也針對吳亞馨等女被害人的不雅照片外流,造成女被害人二度傷害,公開向社會道歉,並且強調,警方已組成電腦犯罪專案小組,呼籲民眾勿再傳送不雅照片,以免觸法。 原本18日上午11時要出面說明的吳亞馨,18日凌晨緊急取消對外說明記者會。台北市議員許淑華證實,上午與吳亞馨聯絡時,吳亞馨的聲音聽起來相當脆弱、沙啞。許淑華轉達吳亞馨的懇求,懇請社會大眾不要再轉載、流傳不雅照。許淑華認為,北市刑大和市警局到目前為止的辦案表現是不及格。不雅照在外流傳至少已有三天,檢警除了約談刊登照片的自由時報三名記者之外,並未對任何利用網絡、手機、光碟等媒介散佈、轉載的人士有所行動。甚至還傳出可能是警方洩露不雅照,而李宗瑞的行蹤仍然成謎。 許淑華表示,防止照片擴大散佈,這是為了保護諸位當事人,使她們所受的傷害不再加深。她要求,台北市警察局和市刑大除了應動員更多人力,增加辦案的強度、效力,使李宗瑞盡早到案外,更應立即偵辦散佈不雅照的團體或個人,以收到嚇阻之效。據瞭解,散佈不雅照有妨害風化和妨害秘密之嫌,可能觸犯「刑法」第235條散佈、販賣猥褻物品及製造持有罪,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新台幣以下罰金,以及刑法第315條之2,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5萬元新台幣以下罰金。 李宗瑞因涉嫌迷姦偷拍女星被追捕,他的現任女友Joyce賴慕禎日前高調出面力挺。但據警方透露賴慕禎竟是通緝犯,3年前因販毒被逮,還懷有身孕,判刑後卻失去下落,被通緝期間,她還換身份上電視、替雜誌拍性感照。另有民眾爆料,賴慕禎曾是北市復興南路知名紫爵酒店的媽媽桑,花名「Toto」,另一個身份是藥頭,小姐與酒客常向她拿貨。不過,酒店人員表示不認識賴慕禎。據警方調查,賴家中經濟狀況不錯,但賴慕禎個性叛逆,小學就曾經蹺家,還曾因竊盜案件被移送少年法庭,頻繁進出感化、輔導機構,讓父母傷透腦筋。賴父難過地說,和二女兒賴慕禎已5年沒聯繫,「我們家早就沒這個人了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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