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鄭:詆毀法官藐視司法「要不得」

2018-06-13 14:42:45

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(13日)出席立法會行政長官質詢。

談及旺角暴動案件的判決,林鄭月娥表示,因個人政治立場,而作出詆毀法官或蔑視香港司法獨立的行為,是非常「要不得」的。她強調,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,一旦作出觸犯法律的行為,就必須受到法律制裁。林鄭月娥強調,鼓勵青年關心社會,遇到不公義時能挺身而出,但絕對不可以違法。她說,我們需要為自己的言行負責,不要美化違法行為,避免青年受到誤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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