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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視頻論點】香港從來不是三權分立

2020-09-03 13:34:32

長期以來,對香港政制的誤讀,莫過於「三權分立」說。事實上,香港從來沒有存在過西方政治學意義上行政、立法、司法鼎足而居的政制形態,香港現行的政治體制,是行政主導,而非「三權分立」。

回歸23年來,行政主導的特色早已滲入香港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。主要表現在:

其一,行政長官既是香港特區的首長,又是香港特區政府的「領導」,這一雙重身份使其具有相當廣泛的職權。

其二,在行政與立法的關係上,行政長官除有權解散立法會外,議員的提案權也受到一定限制。比如,凡涉及政府政策的提案,議員在提出前必須得到行政長官的書面同意,這也體現了行政的主導作用。

其三,行政會議是協助行政長官決策的機構,其討論的事項往往是除人事任免、紀律制裁和緊急情況下的措施以外的重大決定,是行政長官強有力的集體參謀,在行政決策中發揮着非常重要的作用,進一步強化了行政的主導作用。

凡此種種,都清晰地表明,香港特區實行的政治體制是以行政為主導,行政與立法既互相制約,又互相配合,司法獨立。這一政治體制的主要特點是行政權力比較大,行政長官具有較高的地位和較為廣泛的權力,在特區的政權機構設置和運作中居於核心地位。

另一方面,從「一國兩制」以及特別行政區的制度設計來看。本質上講,香港特區的政治體制是一種地方政治體制。中國是單一制國家,香港特區是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,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。香港特區的政治體制是憲法和基本法賦予的,而不是自行決定的。香港特區的政治體制與國家的政治體制,包括全國人大及其常務委員會、國務院、國家主席等憲法規定的政權機構,存在天然的隸屬關係。這也決定了香港不可能實行建立在主權國家完整權力基礎上的「三權分立」制度。

鄧小平曾講過:「香港的制度也不能完全西化,不能照搬西方的一套。香港現在就不是實行英國的制度、美國的制度,這樣也過了一個半世紀了。現在如果完全照搬,比如搞三權分立,搞英美的議會制度,並以此來判斷是否民主,恐怕不適宜。」重溫斯語,對「三權分立」的爭論與迷思,可以休矣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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